广东省营养学会

Guangdong Nutrition Society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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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分支机构管理

 


 

广东省营养学会分支机构管理制度

 

第一章  总 则

 

第一条  广东省营养学会(以下简称学会)为适应本学术领域发展的需要,依据业务范围的划分和会员组成的特点,设立分支机构。为了加强分支机构的管理,依据本学会《章程》,特制定本制度。

第二条  学会各分支机构是学会的职能机构,包括专业委员会、工作委员会等。各分支机构在学会秘书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,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。不得建立银行基本存款账户,对外不得自行签订各种经济合同,不得办理财务资金贷款、担保等业务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分支机构对外签订经济合同、权利义务主张同,必须经理事长同意后,以学会名义签订。

第三条  各分支机构要有固定的办公住所和通讯联系方式。

第四条  根据学术发展和社会需求,分支机构发起人向常务理事会提出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,常务理事会会议通过后,依据省民政部门关于分支机构备案制管理的要求,学会按照登记管理机关原来颁发的《社会团体分支(代表)机构登记办法》及相关表格,完善筹备和组建,然后向省民政备,并刻制分支机构印章,印章式样向学会备案。

 

第二章  权利和义务

 

第五条  以分支机构的名义,根据学会《章程》确定的业务范围组织开展本分支机构有关活动。

第六条  积极发展会员,壮大分支机构的队伍,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,及时向学会反映会员的意见、建议和要求。

第七条  受学会的委托,代表学会组织有关专业活动。

 

第三章  组织

 

第八条  各分支机构的成员由学会会员单位和本专业的专家、学者、会员组成,拥护学会《章程》,按规定向学会交纳会费。

第九条  各分支机构的组织机构由主任、副主任、秘书长组成,每届任期五年,分支机构主任由学会理事长全权负责。

第十条  各分支机构主任、副主任,由本分支机构的成员选举产生,报学会秘书处备案。分支机构的秘书长由分支机构主任提名,推选产生。分支机构秘书长为专职或兼职,负责日常工作。

 

第四章  经费

 

第十一条  经费来源

(一)有偿服务收入

(二)单位和个人资助或捐赠

(三)学会拨付的经费

第十二条  分支机构每年应向学会交纳管理费,具体数额由学会秘书处和分支机构另行确定。

 

第五章  附则

 

第十三条  本制度经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生效。

 

广东省营养学会

2016年12月

 

联系人:刘老师/韩老师

联系电话:020-87332379

邮政编码:510080

微信:3109514426/15914308741

电子邮箱:Nutrition_gz@126.com

学会地址: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74号中山大学北校区公共卫生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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